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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校内转岗暂行规定
2017-11-21 15:55  

(粤外艺职院人〔2015〕164号)

 

  为适应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,合理配置人力资源,建立和完善岗位聘用制,营造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聘用机制,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。校内转岗以合理流动、发挥专长,规范程序、严格管理为原则,现就校内转岗流程作如下规定:

  一、可纳入校内转岗的岗位

  根据学校核定的行政教辅机构人员编制,因原岗位人员辞职、退休或转岗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(行政教辅机构正式编制岗位和流动编制岗位)。

  二、校内转岗岗位的确定

  原则上每年5-6月,由人事处统计各部门空岗的情况,报学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核准。每年进行一次校内转岗工作,因转岗而造成新的空缺岗位,通过下一轮招聘进行补充。

  三、应聘资格条件

 (一)新来校工作人员原则上2年内不得转岗;转岗后须至少工作3年方能提出再次转岗(干部调整除外),转岗后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相应进行变更。

 (二)具有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学历及任职资格条件。

 (三)所在部门单位同意报名。

  四、校内转岗的程序

 (一)信息发布:人事处在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校园网主页发布转岗信息。

 (二)报名

  1.报名时间:挂网5个工作日。

  2.报名资料及方式:填写“校内转岗报名表”(见附件),交人事处。

  3. 辅导员报名转入其他岗位须由学生处根据我校《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》的规定签署意见。

 (三)资格审查

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纪委办公室及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。

 (四)考核形式

  1.空缺岗位报名人数在3人(含3人)以下,由用人单位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不少于3 人的面试小组进行面试,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 1︰1 的比例确定拟接收人选。

  2.空缺岗位报名人数在 4 人(含 4 人)以上,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选聘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 1:3 比例进入面试。笔试、面试均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,面试由用人单位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不少于 3 人的面试小组进行。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 50%,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 1︰1 的比例确定拟接收人选。

 (五)用人单位征求主管院领导意见后签署接收意见。

 (六)报院长办公会审议批准。

 (七)人事处公布转岗结果。

 (八)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岗聘用手续,转岗后其编制性质保持不变。

  五、本规定解释权归人事处。

  六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
  附件: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校内转岗报名表(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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